今天為什麼會突然聊起出車禍後的處理方式,原因是最近家裡長輩的朋友們有太多人的案例都滿可惜的,因為老人家幾乎都沒有強制險的概念。即使自己的車子有保險都還是會以人沒事就好就趕緊的想要和解,然後和解書簽了之後,才在想說對喔~有強制險可以理賠。不需要自己賠償對方,但是因為已經簽和解書,所以強制險是不理賠的。原本我也不是很清楚,是因為長輩的朋友在說,我才幫他打我自己的保險業務員詢問。沒想到真的就因為已經和解所以強制險是不理賠的。

以下是正確的處理步驟:

1.110報警。(千萬別私下覺得雙方沒事就各自離開,很多人因為這樣被判肇事逃逸的(網友的女兒遇過類似的倒楣事),只因對方事後反悔,甚至是故意製造假車禍要來A錢的。)

2.有人員傷亡時:叫救護車,並且保持車禍現場的完整性。(這很重要,因為案發現場是往後判決很重要的依據)

3.聯絡保險公司處理,瞭解後續雙方過失比例。(若有受傷請務必讓傷患痊癒後再談賠償(6個月內要處理),至於肇事比例判定,可以向車禍鑑定委員會申請"鑑定意見書,鑑定書內容有時候會有錯誤,此時要向法官說明)

4.強制險理賠可用收據副本(正本影本加蓋醫院大小章),除了能理賠醫療費用外,接送費用(計程車費、大眾運輸費用....)、看護費用也都包含在強制險的20萬給付內。

反正不管走不走法院,還是不能輕易和解,因為有時候問題會後續發生,有些警察會一直想要銷案,會一直打電話告知如果不和解要送法院。很多老人家一聽到要送法院,就很緊張得趕緊去派出所雙方和解,這幾天遇到兩個例子都是這樣,我就覺得好可惜。雖然修車或是受傷不是很嚴重,但是至少都已經繳保費了,那為什麼還不申請保險呢???強制險能不能申請雖然每個案件不同,但是至少要先去了解一下而不是馬上和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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