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官動詞(Sense Verbs)定義

用來表示主詞運用感覺器官動詞去描述看見、聽見、聞到、感覺什麼東西 / 事物。Sense Verbs+受詞後可使用原型動詞(VR)、現在分詞(Ving)、過去分詞(p.p)來修飾受詞的狀態。表示主詞看見(聽見、聞到、感覺)受詞做(發生)某事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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